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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三大突破”促进凤凰旅游又好又快发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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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湘西凤凰县在实施旅游带动的发展战略中,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基本要求,通过对管理创新、文化资源整合、和文化旅游品牌打造的突破,促进了旅游产业又好又快发展。从2002年至2006年,凤凰旅游人次由40万增长到350.2万人次,旅游总收入由0.8亿元增长到11.87亿元,年均增速分别达106%和117.5%,成为“神秘湘西”的文化旅游龙头。

  一、突破管理创新机制、促进凤凰旅游产业全面发展

  经济学家说:“二十一世纪,是旅游产业发展的黄金时期”。凤凰发展旅游产业,既是大势所趋,也是必然选择。1996年后,凤凰烟厂逐步关停破产,凤凰从昔日的亿元县变为国扶县,如何定位、寻找出路成了凤凰经济社会发展最突出、最迫切的问题。当时,我省旅游产业开发日益成熟,形成了以张家界、韶山、衡阳为中心的旅游经济圈,辐射带动能力不断增强。而凤凰有着深厚的文化底蕴、优美的生态环境和浓郁的民族风情,旅游资源极具特色,与周边旅游县市相得益彰,具备了发展旅游产业的一切市场要素和资源条件。但凤凰家底“寒酸”、入不敷出,2001年全县财政总收入仅2265万元。要实现大投入、大发展、大变化,只有另辟蹊径,不断创新,在市场中寻找发展机遇。

  凤凰旅游产业的发展历程,经历了忽视-重视-高度重视的转变,其中既有政府的果断决策,也有艰辛的实践探索。长期以来,凤凰均以发展工、农业为主,提出“以发展旅游业为重心”这一思路,无疑会引起争议和质疑。从1996年到2001年,这一思路几度“夭折”。2001年至2002年,这是决定凤凰旅游产业发展命运的关键之年,也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。这段时间内,凤凰确立了“文化旅游、民营主体、扶贫攻坚、科教兴县”战略思路,将旅游产业提升到“主导产业”高度,明确提出了建设文化旅游名县的战略目标。同时,又积极放开旅游市场,大力鼓励民间资本进行投资,走出了一条“官商结合、龙凤联姻”的全新模式。

  凤凰发展旅游产业最大亮点就在于体制创新,就在于敢当第一个吃螃蟹的“人”。2001年,凤凰在全国范围内首次使用了“政府主导、市场运作、公司经营,群众参与”经营模式,将南方长城、沈从文故居等8个景点经营权有偿转让给黄龙洞有限责任公司,实现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,监督权与管理权分离,宏观调控与市场运作分离。开始之初国家相关部委和旅游界对这种模式颇为担心,有的甚至公开质疑。但实践证明,它不仅克服了政府投入资金不足的瓶颈,实现了“运动员”向“裁判员”转变,而且使旅游产业全面走向市场化、民营化和公司化,按市场规律出牌博弈,使旅游产业呈现出快速、超常规的发展态势。

  “思路决定出路,方法决定效果”。凤凰在市场开拓和宣传促销上的大魄力、大手笔、大创新,让世人为之感慨、为之瞩目。从发展初期到今天,每年投入市场促销宣传经费均超过2000万元,并成功举办了“南方长城中韩围棋巅峰对抗赛”、“谭盾音乐会”、“凤凰天下美群星演唱会”、“凤凰·中国银饰节”等重大活动,建立了“政府搭台,企业唱戏,群众参与”的宣传促销体系,形成了铺天盖地的宣传攻势,使凤凰迅速走出了湘西,走出了湖南,成为全国知名的旅游品牌。

  二、突破文化资源整合、促进凤凰旅游产业协调发展

  没有文化的城市是没有品位的城市,没有文化的产业是没有生命力的产业,“文化旅游”即秉承和延续了这一思想。“旅游是文化的载体,文化是旅游的灵魂”,这是凤凰文化旅游的核心,也是凤凰能拥有别具一格魅力的关键。凤凰旅游资源以人文历史和民俗风情为主,从民国内阁总理熊希龄到文学巨匠沈从文,从巍然屹立的南方长城到千年传承的民俗风情,从别具一格的建筑文化到风味独特的地方饮食文化等等,这些地方文化资源是凤凰最大的特色和财富。1999年,凤凰率先提出了“文化旅游”这一全新课题,并以“文笔凤凰、画笔凤凰、镜屏凤凰、音乐凤凰”四大文化体系充实其内涵,实现了文化与旅游的完美结合,为旅游产业发展开创了新的空间。

  “只有民族的,才是世界的”,民族民俗文化是凤凰贯穿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主轴,也是凤凰文化旅游的精髓。凤凰是以苗族为主的多民族聚居县,至今保留着原汁原味的民族风情,散发着浓郁的民俗魅力。这些独具特色的、高品位的、可持续性的民俗文化是旅游业发展得天独厚的条件。只有充分挖掘这些无形资产,将民俗文化融入旅游开发中,赋予景区(点)等旅游产品新的文化内涵,才能提升资源开发层次,才能促进旅游产业快速、协调发展。从2001年至今,凤凰始终坚持“在保护中开发,在开发中弘扬”的原则,对苗家山歌、傩堂戏、茶灯等民族艺术、民俗风情进行有序的开发和保护,沱江泛舟、南方长城等景区都创设了苗家歌舞等文化看点,使传统文化进入市场,与经济相挂钩,全面激活了旅游业和文化资源的生命力。

  三、突破文化旅游品牌打造、促进凤凰旅游产业可持续发展

  旅游产业发展可以分为“大投入,小产出;大投入,大产出;小投入,大产出”三个阶段。虽然凤凰文化旅游产业初步实现了数量型向效益质量型转变,处于第二阶段过渡时期。然而,在发展过程中由于基础设施、人员素质等因素制约,高额回扣、拉客宰客、私自开发景点(区)等问题屡禁不止。凤凰旅游产业“旗帜”究竟能打多久,关键就在于品牌能“扛”多久。

  凤凰最大的品牌、最大的无形资产就是“国家历史文化名城”,她直接关系到旅游产业的兴衰成败。当前,名城内违规建房、加层现象较多,严重影响了古城历史风貌和自然格局。要实现凤凰旅游产业可持续发展,就必须高度认识保护古城,确保“国家历史文化名城”品牌的重要性,切实将古城保护纳入政府系统目标管理,分解细化保护目标,科学制定方案。对古城内机关事业单位进行搬迁,逐步恢复文物古迹,对现有的文物单位、特色民居和古街巷进行维护修缮,对不协调和违规建筑加大整治,杜绝一切破坏历史文化名城历史风貌的行为。同时,加大生态资源保护力度,对南华山国家森林公园、沱江沿河两岸等区域进行重点监控,加快污水处理建设步伐,确保一水、一城、一山相得益彰。

  打造“世界文化遗产”品牌是凤凰旅游产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建。从发展角度讲,我国龙门石窟、河南殷墟等24个景区(点)在申遗成功后都迎来了旅游产业发展高峰。根据经济发展规律,凤凰文化旅游产业在迅猛发展后将会有一段时间的平缓期和稳定期,要实现新一轮的提质增效,关键是经营者必须具备世界眼光、国际标准和市场手段。目前,凤凰古城已被国务院列入“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”后备名单,并启动了“中国优秀旅游城市”、“国家4A级景区”、“省级卫生城市”等“五项申报”工作,国字品牌打造为国际品牌指日可待。但基础设施、城市管理、旅游秩序等是凤凰的“软肋”,与国际接轨更需进一步磨合。尤其是在思想意识上要切实树立大旅游、大开发、大发展观念,逐步融入全省、全国,乃至全世界旅游圈。重点在旅游开发建设、旅游市场整治、旅游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上下功夫,进一步加大投入,优化资源配置,改善旅游环境,加快旅游开发步伐,提高服务水平,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“申遗”成功。

  文化旅游产业并不是一个独立体,而是多种经济组成的产业链,农业是“田地”,工业是“车间”,旅游是“市场”,环环相扣,不能分离。其中,旅游企业和农产品加工企业起到了重要的承接作用。经过5年时间的发展,凤凰旅游及农产品加工企业具备了一定规模,尤其是凤凰古城公司等骨干旅游企业呈现了超强活力,旅游带动效应得到了全面显现。为此,要进一步加大对凤凰古城公司等骨干旅游企业的支持力度,积极帮助企业上市,拓展旅游市场。进一步加大引进酒店、旅游服务等品牌企业和战略投资者的力度,提升旅游服务水平,早日实现旅游服务业与国际接轨。同时,大力扶持盈丰旅游品有限责任公司等农产品加工企业,突出做好扎染、土家织锦、姜糖等民族特色旅游商品的开发、保护和宣传,积极引进新型技术,鼓励民间资金、境外资金进入市场,打造最具特色的旅游商品,形成独一无二的品牌,带动农业、工业等相关产业发展,以期增加县域经济总量,提升经济质量,全面促进凤凰再次腾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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